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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黄冈市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、“平安家庭”示范社区(村)和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
黄妇[2010]11号
全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开展以来,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,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“平安建设”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,面向家庭、面向基层,扎实有效地开展了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,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,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,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。
为了表彰先进、树立榜样,市综治办和市妇联研究决定,授予胡继武等100户家庭为黄冈市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、授予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桥社区等50个社区(村)为黄冈市“平安家庭”示范社区(村)、授予黄冈市公安局等15个单位为黄冈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加大措施,创新载体,在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。希望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建设,遵纪守法,维护稳定,在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中发挥带动、示范、辐射作用。希望各地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,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强化措施,深入开展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,不断提升创建的层次和水平,为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、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平安黄冈建设做出新的贡献!
附件:1、黄冈市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名单
2、黄冈市“平安家庭”示范社区(村)名单
3、黄冈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名单
黄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黄冈市妇女联合会
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